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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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天桥区是山东省济南市辖区,位于济南市区北部,因境内有横跨津浦、胶济铁路的天桥而得名。行政区域面积258.97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52.06万人(2017年末)。辖15个街道,区人民政府驻无影山街道堤口路53号。天桥区地处泰山山脉北麓,地势西南高、东北低,以平原为主,散布有鹊山、药山、凤凰山、标山、北马鞍山、粟山等山丘。属暖温带半湿润区的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4.8℃,年均降水量693.4毫米。“地上悬河”黄河蜿蜒而过,小清河横穿济南市区北部,五龙潭泉群为济南四大泉群之一。主要景区有五龙潭公园、济南百里黄河风景区、济南动物园、鹊山龙湖等。天桥区是济南中心城区之一,京沪、胶济、邯济铁路在此交汇,济广、青银高速和104、220、308、309国道穿境而过,济南火车站、济南长途汽车总站、济南长途客运中心站、济南广场汽车站等聚集,有服装、家居建材、鞋类及果品等各类大型专业市场71家,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集散地。天桥区还是济南近代工业的发源地和济南老工业区,形成了以机械、化工、建材、食品为主的工业体系,拥有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、药山科技园2个工业园区。农业区分布于黄河以北,粮食作物以小麦、玉米、水稻为主,济南市国有北郊林场坐落于境内。2017年,天桥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9.31亿元,财政预算收入41.03亿元。2018年10月,天桥区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。